一、适用范围:全国范围内。二、报告用途: 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作为本省各级行政机关及相关组织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资质审核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参考,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资金安排使用、企业债券申报、企业融资服务等重大经济社会活动管理工作中作为重要决策依据。其他经济社会活动也可参考使用。
三、陕西省政府各部门对于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的文件
1.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商务领域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综合信用等级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商函〔2014〕641号 】
2. 省住建厅印发《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3. 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食品行业食品 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陕食安委办发〔2012〕37号】
4. 陕西省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发改财金[2013]1901号 】
四、评级工作流程:
企业提出申请→签定评级合同、支付评估费用→成立评级小组→企业提供资料
→实地调查,收集资料→分析撰写评级报告→三级审核→信用评审委员会评定信
用等级→初评结果公示→公示异议反馈→处理异议及再公示→终评结果官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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